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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二幼:陪伴,在美味间
发布时间:2021-05-08   点击:   来源:原创   作者:朱强宝

  由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共同发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规定要求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提出:中小学幼儿园应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幼儿共同用餐。

  为了更好的保障幼儿与教职工在幼儿园集中用餐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根据上级部门文件《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的内容,丽华第二幼儿园小三班开展“陪伴,在美味间”的活动。

  5月10日由校级保健张老师开展陪餐活动。要求陪餐人员认真检查幼儿食用的餐具卫生以及菜品质量情况,及时记录、反馈当天的用餐情况,幼儿园后勤处根据反馈情况及时与食堂人员进行沟通、调整。

  这样的活动将一直开展下去,相信通过这样的活动,幼儿园的食品安全会更加有保障,在采购、贮存、加工、配送、供餐等细节方面幼儿园会管理的更加精细化。(撰稿人:朱强宝  洑玉花   审核人:马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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