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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二幼:心系3.15消费者权益日
发布时间:2024-03-18   点击:   来源:原创   作者:曹婷

  3月15日是消费者权益日,但很多的小朋友对于消费者权益日的意义及了解很少,也不知道怎么来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为了提升幼儿的消费者主人公意识,从小形成良好的购买及自我权益维护的意识。2024年3月18日上午,常州市天宁区丽华新村第二幼儿园中三班开展了“心系3.15消费者权益日,让孩子从小树立维权意识 ”活动。

  活动中,教师通过视频活动,让幼儿知道如果在超市要怎样选购商品,如何阅读商品的价格,如何查看商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知道过期食品不能吃,不购买三无食品和校园外小摊小贩食品,不食用过期变质食品等,并且列举了吃劣质食品给身体带来的危害,了解3.15并知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随后,在老师的带领下,孩子们有序来到幼儿园中的创意区角,天猫超市进行了一次购物大体验。通过观看商品、了解商品分类、观察商品保质期等,增强了孩子对于购买商品的能力。同时在购物付款中感知商品买卖交易的过程。

  本次活动的开展,不仅进一步强化了幼儿园安全教育工作,还帮助幼儿树立了食品安全意识,掌握了食品安全知识,提高了自我保护能力。同时也会向各位幼儿爸爸妈妈的宣传,让爸爸妈妈在平常的消费中维护自己的权益,带领孩子共同体验和成长。(撰稿人:曹婷、邓森文 审核人:马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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